|
1、 企业在获知展会信息或收到邀请函后,请与展会组委会联系,索取《参展合同》,或登陆博览会网站www.iapechina.com下载《参展合同》。
2、 企业应仔细阅读《参展合同》1-《条款》,填写《参展合同》2-《申请表》全部内容,在《条款》及《申请表》上均由负责人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后,连同《条款》要求提供的企业资质文件复印件,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。报名截止日期为:2011年7月15日
3、 组委会收到企业《参展合同》并核准企业参展资格后,向企业下发《收费通知书》。
4、 参展企业在收到《收费通知书》后,于5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的50%作为定金(或全额展位费)汇至组委会指定账号。展位费余额部分最迟在开展前50天付清,否则组委会将视为企业放弃参展权利。
5、 全额展位费到帐后,组委会为参展企业分配展位位置并发送《展位确认函》。展位安排以“先报名、先缴款、先确认”为原则。
6、 参展企业应按《参展商手册》提供的联系方式及限定的时间,申报各项相关服务(包含租赁、展台搭建、展品运输等)
7、 布展期间,参展企业凭《展位确认函》报到,领取参展证件。
8、 参加展览会。
9、 撤展,安排展品回运。
|